根據《北京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設置及管理辦法》(校發[2009]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獎助學金評定辦法:
1、根據學校分配的獎助學金名額及比例,以各學科、專業人數為基準,各學科、專業分別按比例確定獎學金等級。
2、新生入學,各學科、專業按招生人數入學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分別按比例確定獎學金等級。
3、入學后第二學年,以研究生院下發的在學人數級比例為基準,按照各學科、專業碩士生的學位課平均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結合發表論文(專利)、獲獎情況以及導師對研究生的考核意見,各學科、專業分別按比例確定獎學金等級。學位課成績不合格者不能評定為一等獎學金。
4、第三學年,根據中期報告考核成績,各學科、專業分別按比例確定獎學金等級。
本辦法解釋權為冶金工程研究院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定委員會。
冶金工程研究院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