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術研究院實驗室內務管理細則
1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1為使檢測工作場所保持整潔、明亮、通風、無味、無塵、無積水、無雜物,滿足測試分析要求,實驗員應定期打掃本人管轄的實驗場所衛生。
1.2實驗室、儀器室和辦公場所內的衛生,由使用該室的工作人員各自負責,確保工作場所環境清潔,使用儀器及物品擺放整潔。
1.3實驗室采取定期檢查衛生的手段對實驗室的內務進行管理以確保實驗室的環境滿足檢驗分析的需要。
2日常內務管理制度
2.1 檢測人員根據所承擔的分析測試工作,負責其相應的實驗室內務管理工作。
2.2遵守實驗室各項制度,保持實驗室整潔、安靜,注意桌面和儀器的整潔,室內嚴禁吸煙、進食、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2.3實驗室根據檢測工作的需要裝配必要的實驗設施,保證工作區域的能源、照明、通風能滿足工作需要,儀器設備的使用環境條件應滿足說明書的要求,有溫度、濕度、抗電磁干擾要求者,配備空調和抽濕機,安裝溫濕度表計。
2.4實驗室內各種儀器設備應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處所。使用各種儀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規則和操作規程,認真填寫使用登記表,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2.5實驗室各種電器設備器皿應按規定的設置場所放置,不得隨意移動,使用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規則。
2..6分析測試工作時,要了解所使用的化學試劑、儀器各自性能和操作規程,做好防護準備方可開始工作。使用危險化學品時,必須遵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2.7保證電路的安全,對陳舊電器線路或已磨損的電線應及時更換,對開關、插座和儀器接地裝置應經常進行檢查。
2.8壓力氣瓶應設置于安全場所并加以固定。
2.9操作人員不能擅自離開實驗室,實驗完畢應及時切斷電源、氣源和火源。下班前對水、電、火、氣、門窗進行檢查。在沒有過夜連續實驗時不得在實驗室過夜。
2.10實驗產生的廢液、廢試劑、廢棄試劑瓶等暫時儲存在臨時危險化學品廢棄物暫存點,學校集中處理時按要求及時轉運。
2.11實驗室需裝設各種必備的安全設施,通風櫥、試劑柜、消防滅火器材等,對消防滅火器材應做到定期檢查,不任意挪用,保證隨時均可取用。實驗室發生意外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切斷電源或氣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并上報有關領導。
2.12新上崗的實驗員,必須先安排其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學習有關規章制度。
2.13 實驗室內必須備有常用的急救藥品和沖淋設施,以備急需。
3儀器設備使用管理制度
3.1實驗室用品一律不準私用和私自外借,學校內個人借用時須經實驗室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借出,同時要嚴格辦理外借手續,否則后果由實驗員自負。無論何種借用情況都必須明確借用期限,到期歸還;一般借用期限不得超過一周,歸還時應認真檢查驗收,如有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
3.2精密儀器的安裝、調試和保養維修均應嚴格遵守儀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操作人員應經專業培訓合格后方可上機操作。
3.3使用儀器前要先檢查儀器是否正常。儀器發生故障時,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使用。絕不允許儀器帶病運行。
3.4儀器用畢后要恢復到所要求位置,做好清潔工作。
3.5計量儀器包括天平、砝碼、滴定管、容量瓶等要定期校驗、標定以保證測量值的質量,必要時實施期間核查。
3.6對實驗室內的非檢定儀器設備要妥善保管,定期檢查,及時維修保養使之隨時處于完好狀態。